谢邀!县官分九品,每品又分正品和随从二级,共十八等,那时候也要看一个县的人口多少,再分三个等级,三万户人家为上县,一万户至三万户为中县,一万户左右分为下县,其实呀!一个知县官也不好当的,压力也大,不仅要八股文写得漂亮,也要有敏捷的头脑,良好的口才,超强的应变能力,上至公,检,法,下至农,林,牧,护,鱼的工作,主体责任都由知县承担,在没有经过进修或刑侦培训的情况下,凭借着经验或蛛丝马迹线索,进行破案,从而流传民间许多至今,精彩粉呈的传奇佳话!
我国秦汉以来县令为一县的主官。唐称佐官(县里的其他正式官员)代理县令为知县事。也就是“知县”一词的起源。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,管理一县行政,称“知县事”,简称知县。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,明、清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,正七品,俗称“七品芝麻官”。
在影视作品中,我们经常看到古代的知县升堂断案的场面。而且知县除了断案之外,似乎无事可做,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?当然不是。知县为一县最高长官,掌管一县政务,岂会天天断案、无事可做?那么知县除了断案之外,还做什么?
以明朝为例。据《明史》记载,明朝总计有一千一百七十一个县,每个县设知县一人,正七品,县丞一人,正八品,主簿一人,正九品,典史一人。知县的职责主要有以下:
负责县内所有赋税徭役,每年计算实际征收,每十年修造黄册一次,以核实户口、征调赋役,赋役按人丁田产有所区别。赋税有钱粮、布帛和各种货物的税收。徭役有力役、雇役和暂时借用的不固定劳役,都依据气候的好坏,地产的丰富损耗,人力的贫困富裕,进行调剂而平均分配。
年成欠收,知县要禀告府衙或行省请求减免,凡是赡养孤老、祭祀神祗、选举人才、宣讲法令、表彰良善、抚恤穷困、稽查保甲、严格缉捕、听讼断狱,都要亲自处理。如县内有产,可以登记纳贡。
县丞、主簿分别掌管粮马、巡捕等事务,典史负责收发公文。
由此可见,知县的责任重大,县内所有政务均由知县负责。洪武元年,朱元璋征召天下贤才任府州县官,敕命丰厚赏赐,以此勉励他们廉洁奉公,耻于贪私。而后又规定府州县条例八条,颁布告示天下,永远遵守。如果府州县官吏有廉洁清明的,皇帝还会派人前往慰劳,提升品级或赏赐财物。但到了明朝中后期,朝庭只看重京城官员而轻视地方官员,地方官员贪污之风渐起。
不完全是,知县除了审结案件外,还要关注民生以及经济,政治,军事,农业和税收等县辖内的各种事务。
知县是有考核标准的,破案只是其中一个考核标准,不能说不能破案就一定会被免职,就像考试数学考0分,其他全部考满分,平均分还是及格的。程序上,总督可以不通过考核程序,而直接参劾罢免知县,因为总督有直接上报皇帝的权利;而且总督有任命要冲知县和最要冲知县的权利,直接上报皇帝即可。破案不力和没有破案是两个概念,破案不力说明知县能力或者态度有问题,总督是可以参劾的,就像征粮不力或者剿匪不力一样;如果仅仅是没有破案就被罢免,那该罢免的知县就太多了。
知县的工作远非你说的这么轻松,绝不是简单破案、审案。他掌管着一县的政令,集行政、司法、税收、教育等于一身。,是和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官员,职位虽低,却是百事缠身。
知县为正七品官,一般有由进士、举人、贡生及教习担任,按现在的说法,最少本科文聘。做为一县之长,凡辖区内诉讼审办、田赋税务、缉盗除奸、文教农桑诸政无不事必躬亲,所以享有“父母官”的美誉。看看朝廷为知县配备区区几个助手,就知道知县的工作真的不轻松。
知县下面配有县丞一人,分管粮马、税收、户籍、巡捕等事务。主薄一人,职位与作用于县丞相似,这俩人属于八品、九品官员,相当于现在的副县长。
县丞、主薄以下官员称为吏,不在国家编制之内,相当于现在政府部门中的职员。有典吏一人,巡检司一人,驿丞一人。最下面的则是衙役、狱卒、捕快等,这些人类似于今天警察,属于县里的武装力量,人数不足1000人,主要维护当地治安。他们没有什么地位,奉银也少的可怜,很难以此养家糊口,难免会干些敲诈勒索的事。
知县虽有县丞、主薄、巡检司、驿丞几个人协助工作,但很多事他必须亲历而为,一旦有冤假错案发生,或者地方出现骚乱,朝廷会第一个拿县令开刀,轻则罢官,重则掉头。所以,电视上常常会看到,知县亲自带人破案、审案,还有老百姓打官司,都要有知县来断谁是谁非。甚至小规模的剿匪平乱,知县都得亲自出马。
所以,古代当个知县并不容易。他既是公安局长,又是法院院长。还监管教育、税务、教化等等事项。幸亏古代一个县最多三五万人,要是现在一个县动辄几十万人,非得把知县累死不可。
当然,由于权力过于集中,知县一级也是腐败的重灾区。所以就有了三年清知县,十万雪花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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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时候一个县的知县的工作是比较多的,也就是岗位职责和权利是比较多和大的,不只是只管司法和诉讼,只要是这个县的所有事都由知县管理,什么司法、教育、行政、人事、农牧、水利、公安、财政……你看到的只是电视剧的表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