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历史中,夷三族是什么时候扩大到了诛九族,三族和九族又指?
诛三族,因一人犯罪而诛灭其三族的刑罚制度。秦文公二十年(前746),秦法初有三族之诛。至商鞅变法时定为常法,“造参(三)夷之诛”(《汉书·刑法志》)。所谓三族,一说为父母、兄弟、妻子;一说为父族、母族、妻族。
九族是指父族四、母族三、妻族二
1、父族四:指自己一族。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、出嫁的姐妹及外甥、出嫁的女儿及外孙。
2、母族三:是指外祖父一家、外祖母的娘家、姨母及其儿子。
3、妻族二:是指岳父的一家、岳母的娘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