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公司控股基金销售公司会有怎样的后果?
你提的这个问题,比较专业,无法回答
不懂
房地产公司创设所谓财富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自融,大部分通过地方金交所发产品,然后在自家渠道销售。后续结果不便评价。有利有弊,见仁见智。但底线是合法合规,卖者尽责,买者自负。
房地产名下开发项目募集、输送资金构成了持续关联交易。会被证监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。